“我的”网络凸显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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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象征电子技术的“e”是当之无愧的网络明星。众多网站都挑选“e”作为域名,如eTrade、eBay。之后,“i”超过“e”,红透了半边天,iPod、iPhone等“i”打头的域名横行于网络。如今,轻轻键入“My”(“我的”),相关网站MySpace、MyCoke、MyIBM、MySubaru、MyClick等,迎面扑来,数不胜数。网络主题从“电子”、“我”转移到了“我的”网络上来。


“我的”网络红火


  今年3月开始,星巴克大力鼓励消费者通过网站MyStarbucks(“我的星巴克”)就店面装饰、产品质量、品牌形象等方面畅所欲言。域名“我的星巴克”凸显了消费者的“主人翁”地位,消费者提出的可行建议也一一得到了实现。星巴克电子战略负责人亚历山大·威利表示,目前共有150000名消费者在“我的星巴克”留言。公司采纳了消费者的众多提议,比如应网民的要求,店里定做了特制小棒,防止搅拌时溢出咖啡。


  除MyStarbucks外,“My”家族还有众多成员,如MySpace、MyCoke、MyIBM、MySubaru、MyAOL、MyClick等等。“My”取代“i”,成为了网络世界里当仁不让的红人。就职于域名分析公司的马修·祖克表示,含有“My”字样的域名从2005年初的217000个激增到如今的712000个,增长速度令人惊叹。来自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统计数据表明,从1998年到2007年,申请的商标中含有“我的”字样的品牌从382个增加到1943个。从今年3月起,此类申请品牌更是多达530家。


  不仅商家竞相追逐“我的”,美国参议员、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也迷恋上了“我的”。在投入夕法尼亚州预选大战之前,希拉里的竞选网站上出现了“我的宾州”一栏,支持者可以在此贡献聪明才智,帮助希拉里赢得宾州。希拉里最终赢得宾州扭转了士气,这其中“我的宾州”功不可没。


“我的”个性十足


  网站纷纷使用“My”为域名不无道理。在这个性张扬的时代,每个人都希望与众不同,受到他人重视。在域名中添加“My”让网民有种归属感,并且个性十足。


  互联网检测公司Nielsen的副总裁皮特·布莱克认为,企业都希望能够通过合理渠道与消费者建立有意义的联系。消费者市场研究公司OTX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约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含有“我的”字样的域名体现了企业对消费者(尤其是自己)的关心与重视。


  早在1998年,购物网站www.MySimon.com就申请了注册商标,称得上是众多“My”公司的开山鼻祖。网站的总裁杰里斯奇认为,微软对“我的”流行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微软Windows系统中,“我的电脑”、“我的音乐”、“我的文档”等含有“我的”字样随处可见。在为域名设计绞尽脑汁时,很多人可能会下意识地想“要不试试‘我的’?”此外,2004年,MySpace的成功让“My”之风愈演愈烈。


  因为具有亲切感,消费者在域名含有“My”的网站中更愿意透露个人信息,比如电子邮箱地址和个人喜好等。可口可乐公司的罗琳表示,公司通过www.MyCokeRewards.com对消费者展开调查,对收集到的信息汇总分类,并构思出新颖的奖励方式和奖品。MyCokeRewards是目前公司与消费者互动最有效的方式。


下一站网络天后


  市场营销人士认为,如果过度使用或被恶意效仿,“我的”风潮的寿命将会大打折扣。一家品牌营销公司的总裁迪恩·克鲁奇费尔德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流行过程中遭遇的负面影响会丧失“我的”原有的独一性和目的性。虽然目前“我的”如日中天,但谁也无法确定这股风潮会刮多长时间。


  想准确猜出“My”之后下一个流行词汇,不是件易事。杰里斯奇个人比较倾向“exo”(意为“外面”),而扎利斯认为,近期内,“We”(意为“我们”)可能会流行。这是因为“我们”是“我的”的集合名词。事实上,扎利斯认为与“我的”的集合名词有关的词汇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网络红人,但具体哪个词会流行,他也说不准。


  BBDO的巴特先生表示,公司的研究表明,与个人利益相比,调查者对自我参与的兴趣更加浓厚。因此,近期内流行的词汇一定是个集合名词,并且能够表明消费者归属于某一特定群体。


  克鲁奇费尔德的下一个项目“我的伦敦奥运会”,预计于2012年与网民见面。因而,他希望“我的”风潮持续较长时间。在谈到下一个网络流行词汇时,克鲁奇费尔德似乎看到了“我们”重返的影子,但肯定不会出现“We Business(我们的业务)”。

我想出的个性化后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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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SEX
.SHOP
.BLOG
.GOOD
.BIG
.TOP
.VIP
.AV
.PORN
.CHINA
.HI
.BANK
.TUBE
.MALL
.CO
.MM
.GG (Good Game or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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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
.BMP
.SP (SPace)
.WO(WOrld)
.DOM
.DN
.WWW
.HTTP
.8
.88
.7
.110
.119
.112
.007
.NOWAR
.HOME
.GF (Girl Friend)
.BF  (Boy Friend)
.GAME
.FREE
.CHAT
.MP3
.MUSIC
.TALK
.FAM(FAMily)
.MOV(MOVie)
.DVD
.GOD
.F4
.JAY
.SHE
.BOY
.JIN
.LI
.365
.123
.CALL
.MN(MiNong)
等等…
.DD
,ETC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英文译名 缩写为MI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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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英文译名 缩写为MIIT

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英文译名已经正式确定,英文译名为: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China。译名缩写为:MIIT。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网站域名也已经确定,为www.miit.gov.cn。目前部政府网站尚在建设中,暂时访 问地址仍为原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gov.cn

有关政务公开信息仍需从信息产业部网站查询和了解。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工信部将于本月底挂牌,记者从接近部里人士了解到,6月30日的挂牌时间可能性比较大,但尚不完全确定,对于近日盛传的工信部三定方案是否被正式批准通过还不清楚。

玉米最终并不应该是在米农间倒来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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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么多米友对目前米市状况展开讨论,但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奇怪现象:
不论是在一些拍卖站还是平时交易,得拍、买的的绝大部分都是米友——所以这就很不正常,绝大部分米在米友的不断炒作中被抬高,而并没有真正流向终端。
这样就会出现一个结果:当米达到一定高的价格,米友间倒卖失灵了,而这时候真正的绝大部分终端又不接受米农的价格。玉米跟其他商品一样,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出现价格下划现象。
米市有风险,我们每个米农都应该抱良好的心态,也建议玩玩就可,生活不要就靠这,合适的时候根据自己情况收几个无妨,哪怕一个不卖也不影响生活。也要摆平自己的心,减少“贪欲”,平时就对自己的玉米作个合理的价格评估,比自己评估低多了当然不能卖,如果差不多就不要等有用户报价2W就一定想要5W,毕竟终端的钱也不是“冥币”。
还是那么一句话,玉米最终是需要流向终端的,那样才是玉米的真正归宿,也希望我们的米友不要成为玉米的“最后一棒”。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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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的什么,可不知道说些什么

没事整理了一些网站的用户名,发现

域名投资, 未分类   299 views
在不少论坛网站上都注册了,有的好久没上了。今天就整理了一下。我一般是记在一个本子上。

1.很久前上过一个威客网k68.cn,发现这是个3杂的大站啊,有一百多万注册用户。比zhubajie.com 如何?
还有一个大的威客网 taskcn.com (任务中国)是个英文组合米。

2.上jiayuan.com看了下,我本子上记的它以前的米是  love21cn.com 这样的米也能做大!当然现在的双拼好。
另一个婚恋网  marry5.com   这个5 他的偕音在这里不是 “网 ” 而是  “我”

3.最大的换客网  comhuan.com(易物网)建议他以后改名的话就叫 换物城:)   希望他改成  huanke.com 读起来顺。
  我居然发现有个朋友提的换物请求还是06年的了 ,我一年多没上了。。。

4.上douban.com看了下。一个不认识的网友给我发了消息,发现她的一个小站还不错 jiyiri.com   记忆日。 查了下jinianri.com  纪念日 04年注。 感觉以后3拼也会很多,现在已经看习惯了:)

5.  211.138.198.10 我都是用这个来查话费的,比较强吧。 www.js.chinamobile.com 这个太长了!

6.本子上记的以前域名城的名字是  eachnic.com  

7.有个很大的导游网 dy7cd.com   一直想不懂什么意思?

一个男性自杀者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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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我跟一个寡妇结了婚,她有一个已成年的女儿。后来我父亲跟我妻子的女儿结了婚。我女儿就成了我继母,我父亲成了我女婿。两年后我妻子为我生了个儿子,她是我后母同母异父的弟弟,儿子管我叫爸爸,我管我儿子叫舅舅。我女儿又为我的父亲生了一个儿子,她是我的弟弟,但他又必须得管我叫外公。同时我是我妻子的丈夫,我妻子即我后母的母亲是我的外婆,所以我是我自己的外公…

喻华峰涉嫌贪污行贿案一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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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8

喻华峰涉嫌贪污行贿案一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喻华峰及其家属的委托,作为喻华峰涉嫌贪污行贿一案的辩护人,我根据调
查取证的结果以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和质证的证据,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第一 喻华峰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

检察机关指控喻华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冒用张曙光、李零一等
经营人员的名义提取的156万余元公款并将其中的58万元私分,喻华峰分到了10
万元。但实际上,这156万元是南方都市报应得奖金的一部分,《南方都市报》
编委按照自己的职权合法分配了这笔奖金,喻华峰得到的10万元是自己的合法
收入。

首先,从财产性质来看,所谓156万元公款实际上是《南方都市报》经营人员应
得的奖金的一部分。这156万元是根据《南方都市报》与南方日报集团签订的
《年度二级核算方案》,《南方都市报》制定的《南方都市报广告部承包合
同》以及《广告业务管理大纲》等管理文件产生的1999年第四季度的广告部奖
金、广告销售成本节约奖以及广告部副总经理广告超额完成任务奖。这些奖金
本应属于广告部以及三位副总经理等经营人员,但考虑到经营人员当年收入已
经很高,为了平衡采编人员、行政人员和经营人员的收入差距,《南方都市
报》编委会决定让他们把这笔奖金贡献出来供整个南方都市报员工分配。喻华
峰只是执行编委的决定劝说有关经营人员把本属于自己的奖金拿出来,决不是
私自指使财务人员冒领公款。应当明确的是,这些奖金都已经有合法的财产主
体,这里存在的关键问题不是虚增成本,不是冒领公款,而是在于把本属于经
营人员的合法奖金取出供整个南方都市报员工分配。如果说,这156多万元奖金
来源有问题的话,这最多算是占有了经营人员的奖金而不是国家财产。但事实
上,这样的分配是得到了经营人员的认可和支持的,因此也算不上侵占了私人
利益。

其次,南方都市报编委会有权发放这笔奖金,喻华峰合法领取了这笔奖金。根
据南方日报集团管理规定,南方都市报编委有权决定本报年终奖金的分配。
2000年度南方都市报共有可支配奖金6052455.12元,其中包括当年的利润超额
奖金、广告超额任务奖、广告节支奖等总计4488943.80元,广告部副总经理广
告超额完成任务奖826715.85元,广告销售成本节约奖405457.99元,以及1999
年第四季度结余的广告部奖金271015.06元。这些奖金共分为三次发放,第一次
面向全体员工,第二次面向全部管理人员,第三次剩余的58万元面向全体编
委。公诉人指控的喻华峰贪污10万元就是第三次发放的58万元奖金中的一部
分。南方都市报编委会讨论了这次奖金分配方案,各编委也都签字领取了奖
金。因此,从发放程序上来说也完全合法,喻华峰和其他八位编委一样,领取
的都是合法的奖金。

公诉人指控编委们发奖金没有充分公开,因此指控他们”私分”。应当指出的
是,企业毕竟不同于政府,在一个现代企业里,奖金领取通常都不是以公开的
方式,事实上,《南方都市报》奖金的发放,员工个人的收入属于个人隐私,
当然没有像公诉人所说的那样”暴露在阳光之下”,《南方都市报》作为一个
企业,其员工根本没有义务像国家机关公务员那样把自己的收入公开。《南方
都市报》编委决定发放并领取奖金没有通告所有员工并不能否认奖金的合法
性。如果连这种奖金分配都算是贪污的话,那么,中国媒体乃至绝大多数国有
企业的年终奖分配将普遍存在贪污,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大部分也都是贪污
犯。

第二 喻华峰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

公诉人指控喻华峰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南方日报集团调研员李民英行贿97万
元。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喻华峰试图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喻华峰也没有动机
向李民英付出巨额贿赂。相反,我们了解到,这97万元是代表《南方都市报》
对李民营巨大贡献的奖励。

首先,喻华峰并没有向李民英谋取不正当利益。公诉人指控喻华峰向李民英送
钱是为了谋取预收广告款业绩的奖励。但实际上,预收广告款主要是因为考虑
到有的应收广告款不能在当年到帐,企业化运作的《南方都市报》每年把实际
收到的款项作为考核总经理业绩的标准在财务上属于”收付实现制”,至少在
当时并非是什么”不正当利益”。

而且,由于预收款记入当年业绩也就不能算作来年的业绩,而每年的奖励政策
有所不同,因此这样以实际到款为考核标准的计算方法对于喻华峰来讲未必能
获得更多的奖金。根据《南方都市报》财务部门提供的计算结果,假如不把预
售款算到当年业绩而算到来年业绩,喻华峰实际上将多收入奖金82411.67元。
也就是说,实际上,把预售款当作当年业绩的财务计算方法不仅没有给喻华峰
个人带来更多的奖金,反而减少了奖金,所谓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根本不存在。

法庭辩论中,公诉人指控喻华峰”多拿奖金”被相反的证据否定之后,改口说
喻华峰是为了”提前领取奖金”,但有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提前领取奖金”对
喻华峰进而言有什么意义,更不能解释喻华峰为什么需要拿97万元行贿来获得
这样子虚乌有的利益。这样的指控被否定之后,公诉人又提出新的理由说喻华
峰”提前获得奖金”是为了”提前获得《南方都市报》的承包合同”,但我们
举出了大量证据证明,喻华峰来到《南方都市报》之前已经有了每年近80万元
的收入,是《南方日报》集团领导耐心劝说下喻华峰才来承包当年亏损的《南
方都市报》广告部的。在以后的几年里,喻华峰出色的业绩、《南方日报》集
团高度的评价以及喻华峰每年所获得荣誉和奖励都表明,喻华峰不可能需要靠
行贿才能获得承包合同,所谓”为了获得承包合同”纯粹是毫无根据的胡乱猜
测。

其次,喻华峰没有向李民英行贿的必要和动机。李民英从2001年12月28日起,
职务已经变为调研员,也就是一个顾问的角色,没有实际职权。而喻华峰送的
两笔共76万元都是在2002年以后送的,如果喻华峰想行贿的话,他应该向有实
际职权的主管社委乃至社长行贿,但事实上喻华峰把钱只给了这位没有实际职
权的调研员,这在行贿的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即使在2001年12月之前李民英人南方都市报主编以及作为分管南方都市报社委
时期,喻华峰的职务任免、工资奖金的确定,以及南方日报集团与南方都市报
的二级核算承包方案,都是由南方日报集团社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而并非由
李民英说了算。喻华峰不可能也从来没有通过李民英的职权得到整治上的荣誉
或经济上的利益,不存在权钱交易的可能性,没有任何行贿受贿的动机。

在此,我们想提醒法官,所谓行贿97万元的事实的真相是喻华峰代表《南方都
市报》给李民英的奖金。李民英在《南方都市报》办公,真正是《南方都市
报》的一员,大量经营人员的证言表明,李民英为《南方都市报广》告客户的
拓展做了大量工作,很多广告客户都是李民英亲自出面谈判确定的,也正是李
民英非常辛苦的工作才赢得了”铁人”的称号。需要强调的是,李民英所做的
贡献不是利用职权,而是凭借辛劳和汗水。

为了表达对李民英的感谢,《南方都市报》编委多次讨论应该给李民英发奖
金,2001年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奖金名单里列上了李民英的名字。但是,按照
一种传统的管理规定,李民英作为集团管理成员是不能从《南方都市报》拿奖
金的。《南方都市报》迅速发展,管理人员也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但李民英却
被排除在外。

为了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南方都市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了避开集团
管理规定的做法–由喻华峰以个人的名义把奖金领出来交给李民英。李民英
为《南方都市报》做出了巨大贡献,《南方都市报》多次讨论要给李民英发奖
金,李民英的证言表明喻华峰每一次送钱都说是奖金,2003年送的16万元是通
过一个业务员李洋的名义领取并送给李民英的。所有这一切证据都表明喻华峰
送97万元给李民英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行贿的问题,这种做法是代表《南方
都市报》的,对于《南方都市报》管理层而言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这种做法当然是不合适的,但通过个人名义给一个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发奖金本
身就体现了中国媒体在特殊管理体制下的一种尴尬和无奈。《南方日报》集团
是一个半机关的事业单位,而《南方都市报》又明显是一个走现代化经营之路
的企业。正是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造就了李民英贡献与收入不对等的现实,
造就了喻华峰和李民英的悲剧。

1997年底喻华峰来到《南方都市报》的时候,这是一个刚刚创刊的年亏损800多
万的小报。《南方都市报》的老员工们还清楚记得,喻华峰把自己的办公桌设
在走廊里,春节的时候,他曾经自己出钱给部下发奖金。在以后的近六年的时
间里,《南方都市报》业绩突飞猛进,2003年,《南方都市报》盈利1亿6千万
元,南都人都很清楚,这样出色的业绩与喻华峰这位优秀的报业经理人的智慧
和汗水是分不开的,与《南方都市报》摸索出来的一套有效激励机制是分不开
的。

遗憾的是,《南方都市报》作为一个现代传媒的萌芽,它的切近民众道德情感
的风格以及市场化运作模式与传统媒体管理体制发生了必然的冲突。他们的探
索,他们试图绕开传统管理体制的做法遭遇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上曾经屡次出
现的悲剧。喻华峰应得的奖金被指控为贪污,李民英应得的报酬被指控为受
贿,这是喻华峰和李民英的不幸,是《南方都市报》的不幸,也是变革时代整
个中国媒体的不幸。我们相信,法律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在于维护社会公正
和进步,如果这样积极的探索被认为有罪,那么,和《南方都市报》一样已经
走在时代前沿的中国无数成功的媒体也都将面临沉重的劫难。

在法律上,我们确信喻华峰无罪。我们期待着这位优秀的报业经理人能够走过
本不应该有的牢狱生涯,能够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为喻华峰辩护,
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因为这不仅关涉到一个
人的自由和事业,一个家庭的幸福,而且关涉社会公正和进步。在传统国有企
业的激励机制的问题上经历了多年探讨之后,我们今天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作为
特殊国有企业的媒体的激励机制以及如何面向市场的问题。我们希望中国改革
开放的事业能够有所新的突破,我们希望中国媒体能够有广阔的空间实现产业
化和市场化,能够更快推动中国社会迈向现代文明。

此致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许志永2004年3月4日

没有送不走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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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8

  ”喻华蜂回家了。”这是我今天在网络见到的一个帖子标题。这6个字,让我在南国的寒冬里感到了一丝温暖。坦白地讲,我还无法确认这个消息的真伪,但我愿意相信这是个真消息,这就象我愿意相信中国最终能走向文明一样,这是我作为中国人的感情所决定的。

  差一点和喻华峰同陷囹圄的《南都》前主编程益中先生在一篇演讲中曾经说道:”没有熬不过的黑夜,没有等不来的黎明。”今天,我想借程老的语意,转换一下词句以应景:”没有送不走的的寒冬,没有迎不来的春天!”

  喻华峰,是《南方都市报》的前总经理、副主编。依据官方的权威信息,”喻华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法庭认定:”喻华峰利用管理该笔公款的职务便利,商议决定以补发年终奖为名将剩余的580000元进行私分,其中喻华峰分得100000元,占为已有。先后2次贿送李民英共800000元”。也就是说,法庭认为:喻华峰的犯罪行为是贪污10万元,行贿80万元。

  由于所有的”贪污、行贿”行为,都是南方报业集团的集体决定,因此,这是否属于犯罪,就在法学界、新闻界、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这些争议现在都很难找到了,因为很快就被屏蔽、禁止了。甚至喻华峰三个字都成了屏蔽词。(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4266&extra=page%3D1,这是为数不多未被屏蔽的内容)

  喻华峰入狱已经四年了,我曾经在MSN上挂他的照片两年,但我发现,很多网民不知道这是喻华峰的照片。总问:”照片是你本人吗?”我总回答:”不,不是我。这是贪污犯喻华峰。”接着问:”喻华峰是谁?”后来,我不胜其烦,只好撤下了他的照片。

  当局禁止讨论喻华峰事件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国民遗忘他。为什么要国民遗忘一个贪污事件呢?道理很简单,就是他们理亏。这是他们的疮疤,不能揭!这个道理不单对喻华峰事件有效,对所有的禁止讨论的”XX事件”都有效。

  我觉得当局的决策是英明的,因为大多数国民确实也选择了遗忘。我们遗忘了文革、遗忘了天安门、遗忘了反右,自然也就遗忘了喻华峰,就是在广州,我问过许多身边的人,他们都不知道广州有一个喻华峰了。这本不必奇怪,因为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个健忘的民族,我们早已习惯了遗忘历史,不管是古代史还是现代史,所以,我也无法单单苛责广州人。

  如果要让我尊重法律和法官,我就只能说喻华峰是个贪污犯。但良知却告诉我:这是一个冤案,喻华峰,只是一个用经济犯罪来判决了的政治犯。

  《南方都市报》开新闻自由的先河,率先在大陆报道了SARS事件、孙志刚事件,得罪了一些官僚集团。尤其是孙志刚事件的报道,直接导致了《收容管理办法》地废除,这就直接得罪了公安局。坊间传言:一个因为孙志刚事件而被判刑的警察,在法庭上指着他的领导放言道:”你不搞死《南方都市报》,我出来就搞死你。”

  看来,这个警察的话,还是起了作用。当然,也说明一些官僚集团的利益与这段话能产生共鸣。于是乎,我们就见到了后来的一幕幕针对《南方都市报》的法西斯闹剧。喻华峰入狱,程益中被捕,李民英停职。

  在这最黑暗的时期,我反而见到了一丝光明。全国的知名法学家联名抗议,传媒记者联名抗议。就是共产党的老干部,如吴南生、任仲夷、林若等也纷纷仗义执言。显然,良知还没有在中国人中完全泯灭。这就是中国人的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大规模温和抗议的结果是:喻华峰的刑期由12年变成了8年,被捕的程益中免于起诉被释放,其他人也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样的博奕结果虽然不令人满意,但也只好接受,因为我们只有这点正义力量,只有这点博奕筹码。如何才能增大正义的筹码,取得满意的博奕成果?这是国民应该深思的。

  老实讲,我甚至认为这是一个进步,就是正义力量可以进行博奕并取得一定成果了。这固然可喜,却更加可悲。因为我们的这点点进步,还必须以让我们尊重的人、背着贪污行贿的罪名进入监狱为胜利标志。

  我很感激喻华蜂的太太向丽女士,是她不离不弃,坚持上诉,才赢得了喻华蜂先生的提前出狱。我很感激那些不知名的人,是他们在台前幕后帮助着向女士和喻先生,我很感激《南方都市报》的采编人员,他们并没有因为喻华峰的入狱而畏缩,坚持了原来的采编方针,把《南方都市报》办得更好!也就直接间接地支持了狱中的熬夜的喻华峰先生,也支持了在狱外奔波的向女士!

  中国的良知抓不完,中国的良知吓不倒。这就是中国迎来黎明、迎来春天的力量!

  广东的新任书记汪洋先生,下车伊始,就喊出了要继续解放思想。有网友在网上转发了这个帖子,我当即在跟帖中说道:”请先把喻华峰放出来再说。”今天,我终于看到了喻先生出狱的消息,这到多少增加了我对汪书记解放思想的信心。

  事实上,中国的落后,都是在思想上的落后,是在价值观上的落后。因此,解放思想也确实是促使中国进步的灵丹妙药。历史上,我们凡是在努力解放思想时,都是中国前进最快时。而解放思想的关键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她只要不被禁锢就自然会解放。马克思说:”思想的闪电一旦照入荒芜的心田,就必然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

  思想固然要解放,但我们不能总靠某个官员来呼吁解放。我们更需要废除禁锢思想的那些制度,建立起思想自然解放而不是自然被禁锢的文明制度。

  希望喻华峰的出狱,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反思。这也算是思想解放的一部分呢。

  更希望喻华峰先生和向丽女士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受贿的村民和社会学家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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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8

受贿的村民和社会学家的对话

受贿的村民:”只有这个时候,干部的态度最好,塞红包给我的时候,笑眯眯的。”
社会学家:”你难道不知道这是违反选举法吗?”
受贿的村民:”我就知道干部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
社会学家:”受贿以后,你这张选票就不庄严不神圣了。”
受贿的村民:”轮到我拿这一点点钱的时候,怎么就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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