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要替我说话呢,还是要为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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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4

茅于轼要替我说话呢,还是要为我办事?

  曾经看过茅于轼先生许多文章,基本上都很欣赏。如果说已经故去的杨小凯先生是我最欣赏的华人经济学家的话,则茅于轼先生就是我最赏的大陆经济学家了。说到欣赏,并不代表我完全赞同或者理解他们那些关于宏观、微观经济学方面的高深论述。而是我能感到,他们能相对独立、公正地探讨和评价中国事务。在中国,只要是能独立地发表见解的人,都值得赞赏,如果这些见解还比较深刻独到,就值得我非常欣赏了。这也是我非常欣赏茅于轼先生的一个原因。

  最近,茅于轼先生又发表了一篇文章《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试图回答中国长期以来关于贫富之争的一些问题。坦白地说,我能理解茅先生的良苦用心。他希望平衡一下他文中所说的现象:”由于大众受马克思剥削理论的灌输,富人被认为是剥削者。为剥削者说话当然错了。我国又有仇富的传统,帮富人说话肯定是不受欢迎的。所以话还没有说,立场先已经错了。谁会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因此,茅先生要主动担起为富人说话的责任,大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气概。

  中国是否有仇富的古老传统?我没有详细考证过。但孔子在2600年前就教导我们:”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历史上,许多揭竿而起者,喊出的口号也是”均贫富”。就是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在开展农***动时,也是以”打土豪、分田地”起家的。由此可见,中国人实在是憎恨别人的钱比自己多,而不惧怕自己的钱比别人多。我也不知道这种现象到底是属于仇富呢,还是属于爱富?

  有点年纪的人都还记得,改革开放之初,神州大地曾经有一个非常流行的名词,叫”红眼病”。就是用于批评那些嫉妒别人发财的人的专用名词。当时,搞了30年的社会主义后,中国出现了极端的平均主义,严重窒息了中国人的劳动积极性。因此,国民是反对”红眼病”的,都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大家靠本事、靠努力吃饭。

  只是近30年的改革后,国民发现,靠本事、靠努力也无法发家致富,反而一些人的生存状况变糟,于是,就又产生了贫富之争,其中,对富人财富积聚过程合法性的质疑是主要的声音。这被一些学者称为现代版仇富现象。

  我猜,茅于轼先生的文章就是想批评一下这样的”仇富现象”。于是,在网上就掀起了一阵热议。据茅先生说,是批评的居多。其中一个著名的批评者,就来自大洋彼岸的薛涌先生。当然,我也见到了大量为茅先生辩护的文章,著名的笑蜀先生就是其中之一。至于我自己,则基本没有发言。这并不是说我对中国的财富分配就没有自己的看法,而是我觉得简单的贫富之争,是肤浅和无聊的。这基本上就是马克思阶级斗争学说的现代版,并不能指引中国走向现代文明。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争论甚至无法回答这类简单问题,我到底是穷人还是富人? 你到底是穷人还是富人?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也就搞不清楚茅先生到底是会替我说话呢,还是要为我办事?在这个问题上,激烈批评茅先生的薛涌,却有着和茅先生一样的误区,也就是他无法回答,他口口声声要保护的穷人,到底包括了我,包括了你没有?

  我不是著名学者、著名专家。我决定赞同与否的标准很简单,就是他们的说法是否对我有利。有利,我就赞成,有害,我就反对。显然,从他们现在的谈话中,我看不出他们的谈话是否对我有利。因此,我就认为这样的争论,对我来讲,是非常无聊的了。

  如果”贫”是指钱少,”富”是指钱多的话,专家学者能否告诉我,钱要少到什么程度才能被称为穷人,而钱要多到什么程度才能被称为富人呢?我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但我不知道专家学者们划分穷人富人的标准,所以,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是专家学者们口中的富人呢,还是学者专家嘴里的穷人。看来,贫富之争也为我带来了新困惑、新烦恼啊!

  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穷人还是富人,但我还是知道。我比钟南山教授嘴里的绝大多数”城市流浪人员”都富,也比所有的山村的失学儿童都有钱。与他们相比,我大概应该属于富人了吧?如果”城市流浪人员”也象对待钟南山教授一样,把我的手提电脑偷走了。茅先生会怎么对待这件事呢?按茅先生的文章,他会替我说话,大致会说:你丢了电脑,有财产损失,我很同情,”城市流浪人员”不应该偷你的电脑。这大概就是在替我说话了,因为我是富人嘛。

  我现在还很难想象,茅先生会怎样为属于”穷人”的”城市流浪人员”办事。难道把他隐藏在家里,让警察抓不到他?或者,把他的电脑买下来,帮他销脏?至于薛先生此时要如何”保护穷人”,我就更难理解了。难道象秦叔宝一样,拿着双锏,去为这位”城市流浪人员”当门神?

  我一直认为,沿袭至今的专制社会对国民有一个最大的危害,就是把国人的脑搞坏了,按专家学者们文雅的说法,就是破坏了中国人的正常思维方式。忽略简单的生活常识,拒绝专业的科学思考,流于未经准确定义的空洞名词之争,是中国决大多数专家学者的特点。不进行细致地分类研究,不习惯精确地量化分析,让中国的专家学者只能在简单地名词之间相互吐口水。这个特点,在近来的贫富之争中,暴露得尤其充分。

  其实,只要简单进行一下科学思考,我们就会发现,要界定贫富,并不是象专家学者的口水那么简单。如果我们以财产数量和占有财产的人数为参数,我们就能得到一条财产由0到几百亿的连续曲线。我们马上就会遇到一系列问题,财产少于多少的是穷人,高于多少的是富人,介于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是什么人?

同理,如果我们以年收入和人数为参数,我们同样会得到一条收入由零到几十亿的连续曲线。我们马上也会遇到一系列问题,年收入少于多少的是穷人,高于多少的是富人,介于穷人和富人之间的都是什么人?

  另外,这两条曲线界定的穷富还可能有差异。就是说我的年收入高,不一定就拥有财产高。因为,我可以花光每月赚来的钱,而不积累下多的财产。由此可见,专家学者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为谁办事,在替谁说话,也不知道自己要保护的对象在哪里,有多少。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那里高喊口号!

  在分类量化上,官府都比他们做得好。今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坚在南宁表示:”1978年至2006年,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从2.5亿下降到2148万,减少了2.28亿多人;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由30%下降到2.3%” 官方说这个话时,是有贫困人口的年收入标准做依据的。1978年,中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低于100元,而2006年,这个标准上升到了693元/年.人。我们姑且不论官方统计过程中是否作假,从数据上看,2006年,中国有2148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他的平均年收入不到693元,还无法解决温饱问题。我想,把这些人称为穷人,各位网友应该没有意见吧?

  有脑袋灵活的网友立即就会问,为什么会把693元/年.人作为贫困人口标准?这个标准是否太低了?其实,这也正是我疑惑的地方。理论上讲,贫困人口标准是可以依据当时、当地的物价计算出来的。但我没有找到官方的计算论证资料,因此,也不好怎么评价这个标准的高低。不过,官方可能觉得这个标准太低,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在此基础上,还推出了一个低收入人口标准。

  对不起各位了,估计这些标准都属于国家机密,我等草民是很难完整看到,只能从官员嘴里支离破碎地听到一些。这不,今年国家林业局原局长王志宝就说:”人均年收入不到958元的低收入人口减少了517万人,目前全国还有3550万低收入人口。”由此可见,低收入人口的标准为958元/年.人。把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相加,中国大约有6000万贫困人口。把他们都划进穷人里面,估计大家没有什么意见吧?同时,也请网友自我鉴定一下,自己是不是穷人?

  958元的标准是否还太低了?6000万贫困人口是否还是算少了?答案是完全可能。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2003年的看法:”中国社会目前的贫困人口的总数大约有15000万人至21000万人。 “

  他们的依据是:第一,贫困的标准过低。第二,现在统计部门在计算农村居民收入时,是将其用于来年生产性的投入包括在内的。如果把这一部分扣除的话,那么,按照原来统计方法所计算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200元左右。第三,大部分的”农民工”都应算作城市当中的贫困人口。这部分 “农民工”及其家属的人数应不低于4000万人。”将上述三个部分相加,便可得出一个15000万人至21000万人的数字。你觉得这个说法是否有道理呢?

  以上,都是中国人的说法,如果按国际惯例,则我们就有了另外一个穷人标准和数量的版本。众所周知,国际贫困人口标准是一美圆/人.天。按今天的汇率,一美圆约兑换人民币7.4元。折合成中国的人均年收入标准,就是2700元/年.人。当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接轨后,我们就能明白看出:国际通行的贫困人口标准,不但远高于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标准693元/年.人,还远高于中国的低收入人口标准958元/年.人。为什么会这样?这只有依赖中国官员,借助我们战无不胜的中国特色神话来解释了。

  最后,我们来看看世界权威机构是怎么样看中国的贫困人口问题的。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兼局长杜大伟(David Dollar)博士表示:”按照中国官方的标准,中国的贫困线为一天消费大约0.70美元(1.099新元),这样,中国贫困人口只有2610万人(2004年),但按照国际标准,这些人实际上属于极端贫困人口。虽然2001年到2004年,中国的贫困人数减少了大约三分之一,但据世界银行一天消费1美元的贫困线标准,中国的贫困人口仍然还有1亿3490万人(2004年),占世界贫困人口的10%以上。”这个数字似乎还没有中国扶贫基金会估计得多,不知道世行官员是否也在妖魔化中国呢?
 
  即使按国际标准看,我对中国的贫困人口数量的减少也持乐观态度,因为人民币在迅速升值。这样,按人民币计的国际贫困标准必然会下降,贫困人口也自然会减少。这其实是人民币升值的一个伟大现实意义,但习惯于叫好的官方学者就没有出来叫好,这到多少令我有点意外了!

  到此为止,大概是把穷人的标准问题说完了。各位网友,现在可以对照检查一下了,无论你是依据官方标准还是民间标准,无论你是依据国际惯例,还是中国特色。都请你认真地回答一下:你是穷人吗?同样,我也想请茅先生和薛先生对照检查一下:你们都是穷人吗?

  大家一定隐约有个感觉,就是自己的收入虽然远高于贫困人口标准,可一旦讨论到贫富问题的时候,怎么就总觉得自己是个穷人呢?其实,这并不奇怪,你的感觉是对的。可以说,你其实是赤贫的。这不一定是在财富上,而是在权利上。

  在专制社会,国民非但没有什么特权,也基本没有什么人权。这种权利的缺失,会让自己感到弱势和无助,这与贫困人口在金钱缺失下的弱势和无助是殊途同归的,因此,哭穷能让我们引起弱者的共鸣。这与你是否真是穷人到没有什么关系了。

  国民权利缺失会造成什么后果呢?很简单,有人就靠剥夺我们的权利而掠夺了巨额社会财富。不过,这真正的大鳄到不一定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富人。我注意到茅先生在文章中说:”我这里所说的富人不包括贪污盗窃,以权谋私,追求不义之财的那些人,而是指诚实致富,特别是兴办企业致富的企业家和创业者。”我觉得,这个说法比”合法致富”要好。

  道理很简单,中国人的财富,都是在近30年来,改革开放过程中积聚起来的,在此之前,大家都是清一色的无产者(毛泽东除外,他名下有上亿的稿费)。而改革开放的过程,本身也是中国法律建立和变化的过程。现在要去追究那些财富原始合法性问题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当时的那些法律、规定、政策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在这里,我可以大胆地估计,即使到今天为止,大部分中国人的财富和收入都很难满足中国严酷法律的合法性要求。要有不服气的,都可以来和我质证。中国法都盖的是橡皮图章,法律条款看似很严、滴水不漏,但却可根据需要解读。想从严就从严,想从宽就从宽。这样的法律本身就不具备权威性、合理性。恶法非法,劣法非法,也是在法治教育时,中国人应该学习的内容。

  那么谁是真正的大鳄呢?嘿嘿!其实我已经说过多次了。通俗地讲,官府才是真正地大鳄。为什么这么说呢?各位只要看官府发表的宏观经济数据就明白了。2000年官府的财政收入超过1万亿,2003年超过2万亿,2006年达到4万亿,今年将突破5万亿。短短7年时间,官府的收入增加了5倍。你自己回忆一下,在这7年中,你的收入增加了5倍吗?

  众所周知,中国人民创造了世界经济奇迹。改革开放25年来GDP都以约8%的速度高速增长,近5年更是以10%的速度高速增长,这说明中国人民是最勤劳的,是为社会财富总量的增长付出了最大努力的。但是,官府的财政收入却一直以高于20%的速度疯狂增长。这些数据直观地告诉我们,官府在疯狂地掠夺社会财富。因此,中国国民虽然创造了大量财富,却无法解决自己的贫困问题。而官府却基本解决了自己的致富问题,你现在到中国走一走,不难发现,各地的政府办公楼都是高档次的,即使在贫困地区,也很少有例外。

  你再回忆一下,刚改革开放之初,官府是怎么说的:我们现在人口多、底子薄,还无法解决全部国民的免费教育、就医、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但只要大家同心同德、一起奋斗,我们必然会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小康生活的。

  大量说这些话的1984年,我刚接受完免费高等教育,走上工作岗位,享受着免费住房,免费医疗。这年官府的财政收入才1200亿元。听到这样的话,我多少有些感动,对未来也充满希望。今天虽然苦一点,但还坚信,面包会有的!

  可是,到了财政收入高达5万亿的今天。我才发现,房子要我自己出钱买了,医疗要我自己出钱解决了,养老也要我自己出钱筹划了,子女教育更是要自己出钱来履行法定义务了。我不禁要问:税收到哪里去了,财政收入都用到哪里去了?我们为什么要大量地交税呢?

  不要扯远了。还是回来说贫富问题罢。世界银行说:中国有1.349亿人处于国际贫困线以下。要让这些人脱穷,需要多少钱呢?我想这只是一个简单地算术问题。我们来尝试计算一下:如果这1.349亿人原来一分钱都没有,则我们需要每年给他们每人2700元,以保证他们脱贫。那么,1.349亿X2700=3642.3亿。

  我惊讶地发现,要解决中国的贫困人口问题很容易,只要把我们今年新增的一万亿财政收入拿出来就足够了。事实上,还用不了3642.3亿,因为这些贫困人口原来肯定都有一些收入,假设他们只有标准一半的收入,则只需1800亿就够了。据说某年官府买车就用了3000亿,请客吃饭就用了2000亿,出国旅游又用了3000亿。至于我前面说的盖豪华办公楼用了多少亿,就不见报道了。

  大家经常会见到官员到贫困地区访贫问苦,见到央视主持人在那里呼吁观众献爱心、捐善款。不知道各位是什么感觉?反正,我除了恶心以外,没有其他感觉。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有前面算好的那本帐。

  讲到这里,顺便再提一下。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本来去年就可以完成。大家去看一看去年的国家财政预决算报告就能明白。因为我们当年的财政收入比预算多了4000亿,比预算财政支出也多了4000亿。为什么没有用这笔钱去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呢?因为会上就没有专家学者,没有人大代表象我这样发问。

  关于穷和富的问题,很难一概而论。同富人一样,穷人里有可爱的、也有可恨的。经济状况并不能决定人的一切,他不是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我们的价值观不能只建立在钱上,他应该包含更多、更深的内涵。

  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这样写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其实,所有的人权宣言都把”平等权利”放在了第一条。中国人需要仔细地体会这点,同时,还需要注意,平等权利并非平均财富。

  如果我们从平等权利出发,我们就可以为富人说话、为富人办事,也可以为穷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为富人说话办事不代表我们卑贱,为穷人说话办事也不代表我们就有多高贵。因为这只是体现我们共同信奉的人权价值观而已。

  为什么要为穷人办事呢?因为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这样说:”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显然,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要实现生命权,需要金钱。在人类社会里,是有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有些甚至是十分可恶、可恨的原因,无法自力挣得满足这一条所需要的金钱。则社会应该对其实行救助。这并不需要多少高深的理论支持、也不需要多么高尚的道德支撑。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同类!

  对穷人实现社会救助的途径就三个,个体的单独救助,政府的财政救助,民间NGO的集体救助。在中国,基本上没有民间的NGO,官方的NGO可能还不如官府靠得住。而中国的官府,我前面已经说了,他们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因此,中国的救穷,基本上是靠个体救助实现的。由此可见,茅先生在凤凰世纪大讲堂上奉劝富人纳税救穷是非逻辑的。因为政府救穷的钱早就有余了。由于个人救助是中国的主体救助方式,把税款留在个人手里,比放到官府的口袋里,送进官办慈善基金会里更有效能。这应该是明摆着的道理啊,茅先生难道不明白?
由于中国人民没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来选举和监督官员,为我们合理地掌管和使用税款。所以,中国人民在创造了巨量的社会财富后,却留下了巨量贫困人口的耻辱问题。这是中国贫困人口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

  就算中国社会的富人,想帮助穷人,除了个体救助外,他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是官府对NGO的严格限制,阻断了民间财富自主再分配的主要渠道。

  我很遗憾,茅先生、薛涌、笑蜀等有影响的民间学者,都没有明确指出,官府才是造成中国财富分配问题的主要症结。而把所谓的贫富之争,简单演变成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

  其实,如果简单就贫富问题发言,我觉得合适的态度是:穷要保底,富不封顶。而茅先生也同样可以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甚至为我这样不穷不富的人说话办事。

  现代文明社会,并不要求站稳阶级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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